行業首發
塔式起重機
產品評價標準
【2021年3月 】
中國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規模龐大,只有產品通用標準,沒有產品評價標準。
中聯重科提議從安全裝置、結構及涂裝、傳動及控制、性能四個章節制定塔機產品的33條評價標準及評分權重,供塔機使用、監管、租賃、制造等生態方參考,共同推動塔機行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第一章 安全裝置
第一條 配置數字式安全監控系統,提供工作狀況的連續信號,實時控制,實時監視,實時互校,實時反饋;
第二條 安全監控系統的實時信息可遠程傳輸,通過手機/PC端查看;
第三條 數字式安全裝置可通過安全監控系統快速標定;
第四條 起重量限制器出廠前標定,誤差不大于5%;
第五條 配置防碰撞系統,可報警,可控制;
第二章 結構及涂裝
第六條 起重臂節間銷軸連接;
第七條 標準節采用斜爬梯;
第八條 爬梯蹬桿防滑;
第九條 爬升架具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第十條 運輸、裝拆單元少,集成度高;
第十一條 平臺、欄桿、爬梯浸鋅處理;
第十二條 結構件開放內腔防腐處理;
第十三條 回轉支承螺栓高防腐(如達克羅)處理;
第三章 傳動及控制
第十四條 傳動機構采用變頻控制;
第十五條 起升、回轉變頻器功率不小于電機功率的1.1倍;
第十六條 具有降壓降速保護;
第十七條 電控外接電纜采用接插件,防插錯;
第十八條 變頻器、PLC和控制器、接觸器等關鍵電氣元件采用一流品牌;
第十九條 回轉機構常閉制動;
第二十條 回轉制動開閉狀態可遠程查看,并可遠程打開;
第二十一條 具有防吊錨保護;
第二十二條 起升機構通電時具有制動器失效保護;
第二十三條 起升制動器磨損極限和開閘狀態自動檢測,可報警,可控制;
第二十四條 起升機構運行噪音值不大于85dB;
第二十五條 變頻器軟件可遠程升級;
第二十六條 PLC和控制器軟件可遠程升級;
第二十七條 配置吊鉤視頻監視系統,自動變焦跟鉤;
第二十八條 具有操作人員身份權限管理;
第四章 性能
第二十九條 起升速度不小于90m/min(最小倍率);
第三十條 起升慢就位速度不大于5mm/s(最大倍率);
第三十一條 變幅速度不小于70m/min;
第三十二條 回轉速度不小于0.7r/min;
第三十三條 頂升速度不小于0.5m/min。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評分權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