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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相告(防塵設備工地防塵措施)施工場地降塵,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月9日,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官網公示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山東恒瑞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被罰1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山東恒瑞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河東區金雀山東路與東興路交匯東南角泰鑫璽園項目工地未采取沖洗地面有效防塵降塵措施。
臨沂市河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認為,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決定對山東恒瑞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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