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推薦(非法傾倒泥漿沒有現場被抓)非法傾倒泥漿夠罪,

2022年10月13日《安徽法制報》第03版
原標題
洗砂泥漿傾倒在國家級公益林
本報記者 袁中鋒
通訊員 孫勤勤
“在該刑事案件審查起訴過程中,我們聽取專業意見,將生態服務功能恢復的林地不再作為犯罪處理,對生態功能不可修復的林地作為犯罪依法起訴。既體現了懲治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決心,又堅持了刑法謙抑性。”9月26日,在談起“杜某義、吳某法非法占用農用地案”時,宣城市旌德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劉成瑛這樣說道。
2019年3月,旌德縣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遷至該縣俞村鎮橋埠村尚村工業園區,被告人杜某義、吳某法合伙承包該公司的洗砂業務。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間,杜某義、吳某法二人在未獲得林業部門審批許可的情況下,將向村民征得的部分林地改為水砂石加工區和堆料場,并將洗砂的泥漿傾倒在林地內,形成3米多高的棄土場,致使林地植被嚴重毀壞。
2021年5月8日,經司法鑒定:杜某義、吳某法非法占用農用地22.668畝,地類為喬木林地。其中,水砂石加工區、堆料場面積11.119畝,該處林地的原有植被及腐殖質層被嚴重損壞或滅失,林地的林業種植條件毀壞嚴重;棄土場面積11.549畝,該處林地的原有植被及土層被沙泥、棄土覆蓋,林業種植條件毀壞。
2021年1月,杜某義、吳某法得知棄土場屬于國家級公益林后,主動開始生態修復,前后4次種樹,基本恢復生態功能。2021年12月28日,宣城市林業局作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與杜某義、吳某法就涉案林地生態損害賠償達成調解協議,杜某義、吳某法繳納林地生態損害賠償金19.7萬元。除此之外,杜某義、吳某法還按照鑒定評估專家組意見,在棄土場占用林地處開展恢復工程,投入經費23.1萬元。宣城市林業局對涉案林地11.549畝恢復情況進行驗收,認為該部分林地已經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
旌德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杜某義、吳某法為建設廠房、堆料場以及棄土場占用“十八畝溝”山場,擅自改變林地用途22.668畝,因其主動修復11.549畝棄土場,生態服務功能得到恢復,不再認定“造成林地大量毀壞”。但其修建廠房及堆料場占用的11.119畝林地,原有植被及腐殖質層嚴重損壞或滅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2022年5月10日,旌德縣人民檢察院以杜某義、吳某法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提起公訴,建議判處杜某義、吳某法二人各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5萬元。今年5月19日,旌德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起訴意見。被告人杜某義、吳某法均未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省檢察院在點評該案的“典型意義”時認為,旌德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堅持檢察能動履職與刑法謙抑性有機統一,堅持府檢聯動,就案件涉及的專業問題與縣林業部門積極溝通協作,對涉案林地的生態修復予以評估,并聽取林業部門專家意見,充分體現了府檢聯動機制在具體案件中的優勢,優質高效、科學合理地解決辦案過程中的復雜技術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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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丨郭偉
來源丨安徽法制報
編輯丨李昂
【來源:安徽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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