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中院與荊州銀保監分局共建訴調對接機制推進銀行保險領域糾紛多元化解
近日,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荊州監管分局簽訂《銀行保險領域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合作備忘錄》,共建訴調對接機制,推進荊州轄區銀行保險領域糾紛多元化解,高效低成本預防和化解銀行保險領域糾紛,促進保險金融業健康發展。
荊州中院、荊州銀保監分局加強訴調對接,是推動銀行保險領域糾紛源頭治理的重要舉措。雙方對訴調對接內容進行了細化,具體包括:立案前,法院對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銀行保險領域糾紛,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向銀保監分局進行訴前委派調解,調解期限為30日,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將依法登記立案;對已立案進入訴訟程序的銀行保險領域糾紛案件,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向銀保監分局進行訴中委托調解,適用普通程序的調解期限為15日,適用簡易程序的調解期限為7日,達成調解協議或和解撤訴的,法院將出具調解書或撤訴裁定,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將繼續審理;對當事人直接向銀保監分局申請調解或經銀保監分局主動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同時,由銀保監分局組建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隊伍,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開展在線調解。
雙方還將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對訴調對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通報矛盾糾紛調處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研究化解辦法,總結經驗做法。
近年來,荊州中院積極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局,不斷探索訴源治理新途徑,積極建立健全法院+N訴調對接機制,充分利用社會調解資源,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今年以來,全市127個行業性調解組織、401名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調解案件11099件,調解成功率達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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