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
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月27日,市委巡察二組對市人民檢察院黨組開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4月7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認真落實整改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根據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時成立市人民檢察院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擔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負責巡察整改任務的措施落實和督查推進,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班子成員堅持以上率下,將巡察整改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對分管部門的整改任務具體負責。各內設機構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對號入座、逐條細化,抓細抓實問題整改,形成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壓實主體責任,穩步推進整改。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研究制定《關于落實市委巡察二組的整改方案》,梳理出134條整改措施,明確每項具體問題的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級級落實。巡察整改以來,黨組書記先后主持召開整改工作會議4次,具體研究推進巡察反饋問題初步處置意見報告、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等各項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各內設機構每半個月報送整改進度,滾動更新《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統計表》,確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三)堅持力行力改,建立長效機制。將巡察整改工作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檢察業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既大力整改具體問題,又著眼從機制制度上找原因,既提出當下改的舉措,又完善長久立的機制。巡察整改以來,共制定完善制度15項,其中,檢察業務工作方面建立《晉江市河湖水環境損害事件聯動處置工作制度》等5項制度,財務管理方面修改完善《晉江市人民檢察院資產管理辦法》等5項制度,隊伍建設方面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談心談話制度(試行)》等5項制度。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廉政風險排查,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排查,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力求從制度上解決巡察發現問題的根源,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晉江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的問題
(1)針對學習意識不夠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中心組學習計劃。把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理論學習長期任務來抓,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將《習近平談治國理政》《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納入學習內容,全面領會學習,做到學懂弄通做實。二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結合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巡察整改以來,開展中心組集中學習3次,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的講話、《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問答》等重要講話精神、重要刊物內容。4月8日,院黨組中心組組織補學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重要講話和對平安中國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及2020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的講話、習近平總書記來福建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問答》,開展集中研討交流3次,班子成員撰寫心得體會21篇。三是推進落實重點工作。根據各級兩會精神和上級檢察院工作部署,結合本院實際,印發《2021年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重點項目工作的通知》,確定本年度全院45項重點工作,實行清單式管理,各部門定期匯報項目進展情況,確保各項重點工作落地見效。目前,各部門已于6月10日上報各項重點工作中期推進完成情況。
(2)針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制度要求。在黨組會傳達學習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等上級有關司改文件精神基礎上,政工部門認真學習最高檢《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遴選辦法》和省院《福建省檢察官員額退出實施辦法》規定,進一步熟悉員額檢察官退出程序和報批手續,提高規范執行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強辦案團隊建設。根據《關于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要求,探索辦案組運行機制,靈活組建多類型的辦案團隊,強化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已挑選出4個辦案團隊進行重點培養,促進辦案團隊加強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培育、開展相關類案研究等工作。三是推進非稅收收入清繳。目前,已針對無被害人認領涉案款項的在《晉江經濟報》上登報公告,待公告期滿6個月仍無人認領的,依法上繳國庫。對其他退款人不明、法院判決又未作出處理等原因導致未清退的涉案款項待法院作出裁定后再依法對涉案款項進行處理。四是開展員額檢察官業績考評。下發《關于開展2020年度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的通知》,根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晉檢發辦字〔2020〕56號)的相關規定,從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工作效果三方面評出員額檢察官、檢察官助理、書記員的業績考評分值。考評結果匯總后,6月17日,經院黨組研究,確定2020年度員額檢察官、檢察輔助及司法行政人員績效考核等次。7月,召開全院考評工作分析會,匯總分析在考評中出現的部分考評標準不夠量化、部分指標設置分值不平衡等問題,適時調整業績考評標準、計分規則,提高考評工作實效性、客觀性。五是完善檢察官管理監督制約機制。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人民檢察院司法辦案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關于深入推進檢察機關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廉政風險防控、落實三個規定實施方案》,規定廉政風險排查、風險評估、風險防控、落實三個規定措施等內容,保證檢察人員依法用權、公正履職、廉潔司法。2021年以來,干警共主動填報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17件次,填報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50%。其中,院領導填報3件,中層干部填報10件,一般干警填報4件,未發現違法違紀問題。六是規范員額檢察官按期晉升程序。利用科室會議,組織再次學習《福建省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對按期晉升的條件、年限、實施程序進一步學習掌握,同時,對2019年以來開展的2批次按期晉升工作進行梳理分析,總結提升,不斷提升按期晉升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待下一批按期晉升年限到達時,再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員額檢察官按期晉升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按期晉升工作的高效開展。
2.關于貫徹落實上級部分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的問題
(1)針對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存在差距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組織部署。5月6日,召開全院掃黑除惡辦案團隊會議,學習領會張軍檢察長在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總結暨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明確掃黑除惡辦案重點和工作要求,部署我院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各項工作。二是強化辦案攻堅。加強涉黑惡案件提前介入,確定專人或專案組認真審查,從快辦理,定期通報涉黑惡存量案件辦理進度,切實提高辦案效率。三是延伸綜合治理。結合辦案實踐,延拓重點行業領域治理,2021年以來,針對金融放貸領域的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問題,向金融局發出檢察建議,有效促進金融行業治理。
(2)針對參與社會治理能力水平有待加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學習規范司法理念。刑檢各部門利用科室例會、檢察官聯席會議等形式,定期對最高檢、公安部《關于逮捕社會危險性條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等相關文件及其他關于社會危險性標準的相關文件、業務數據通報的學習,把握最新社會危險性判斷標準和各項辦案數據,將少捕慎訴的司法理念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二是加強分析形成類案標準。刑檢各部門指派專人對近三年審查逮捕案件和審查起訴案件,特別是不捕案件、不起訴案件和判處輕刑案件開展綜合分析,在對判處輕刑案件,特別是捕后判輕刑案件的分析上反思社會危險性判斷標準,在前期分析的基礎上,刑檢各部門已于5月15日前形成類案的不捕標準。2021年以來,共對314人作出不捕決定,不捕率24.38%,排名泉州第六位,判決生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835人,占判決生效案件總數53.39%,同比下降5.73%;不訴人數占比5.83%,相較去年全年下降0.1%。三是落實規定全面依法履職。全面落實關于適用不起訴決定的各項規定,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注重將執法辦案與社會關系修復、社會公益事業相結合,今年以來共對完成社會服務的44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進一步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四是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成立檢察建議落實工作團隊,認真梳理被建議單位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檢察建議。2021年以來,共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優化營商環境等社會治理短板漏洞提出3份檢察建議。針對辦案中發現的電信行業管理不規范造成部分電話卡流失,被不法分子用于電信詐騙的問題,及時向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晉江分公司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該公司加強員工反詐騙學習培訓,強化對合作方相關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3)針對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力度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提高服務發展思想認識。4月26日,各業務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干警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企業家座談會上重要講話,深刻領會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努力把企業打造成為強大創新主體等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干警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思想自覺。二是開展涉民營企業掛案專項清理活動。根據上級檢察院工作要求,積極與公安機關對接聯系,組織專門力量對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進行逐案排查、研究對策,依法保護自然人和各類組織的財產權和人身權。截至目前,4件掛案均已清理完畢。三是組建合規服務聯盟護航發展。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指示精神,聯合全市25家單位會簽《關于成立晉江民營企業合規建設服務聯盟的方案》,成立晉江民營企業合規建設服務聯盟,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涉企案件刑事合規辦理規程(試行)》,通過為企業開展合規體檢服務,增強企業防范法律風險、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截至目前,企業合規建設服務聯盟已對361度、盼盼食品等6家企業開展實地合規體檢,企業反映良好。四是開展涉企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成立涉非公經濟案件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定《開展涉非公經濟案件立案監督和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的實施方案》,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的職責、工作重點、步驟安排等。對2018年以來辦理的21件涉企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進行逐案排查,目前未發現違法違規問題。
3.關于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使命還有差距的問題。
(1)針對全面履行四大檢察職能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拓寬民行監督范圍,加強對訴訟程序、審判人員違法行為、怠于執行等過程性監督,持續挖掘訴訟活動中涉及行政處罰行政檢察監督線索,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2021年以來,受理民行檢察案件48件,其中非結果性監督案件42件,占87.5%。其中,利用一案三查政法系統案件評查等方式排查審判違法行為監督線索,依職權發出檢察建議2件。聚焦民事執行的過程性監督,發出檢察建議29件。持續開展訴訟活動中涉行政處罰檢察監督工作,受理當事人申請1件,依職權排查刑檢部門移送的線索并立案審查4件,共發出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5件。重點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1件。二是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4月13日,聯合晉江市河長制辦公室、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8家單位制定《晉江市河湖水環境損害事件聯動處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河湖水環境損害事件聯動處置工作機制,目前已聯合有關部門開展東山水庫、九十九溪、湖漏溪等水域生態環境聯合督導工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9份,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三是拓寬公益訴訟線索來源。加強與本院案件管理部門、刑檢部門在線索研判、調查取證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同時借助網格+檢察工作機制,積極收集12345政府服務熱線、智慧河長平臺督辦等反映的基層治理動態信息,從中發現公益訴訟職能相關的線索來源。2021年以來,共通過上述方式收集排查公益線索37件次。四是優化執法辦案效果。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充分利用圓桌會議、公開聽證等手段,不斷提高檢察工作的公信力、親和力。巡察整改以來,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到場指導聽證會、圓桌會議等3次,取得較好執法辦案效果。其中,5月10日,我院召集晉江市住建、公安等相關部門及殘聯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人民監督員召開圓桌會議,共同研究市政公共停車位無障礙停車整改方案,并取得共識。目前,該督促執行無障礙設計規范案獲評高檢院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2)針對辦案質量仍需提高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辦案質量管控。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案件辦理流程監控要點》,突出關鍵對辦案節點實行動態監管,2021年以來,共發出流程監控口頭提示54件,進行流程監控通報1次,已整改反饋。提出量刑建議1395人,得到法院采納1372人,采納率98.3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97.86%)。二是開展案件質量評查。認真貫徹落實泉州市檢察院《2021年全市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計劃》的相關部署要求,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常態化開展重點評查、專項評查等工作,2021年以來,共開展重點評查2次、專項評查2次、交叉評查1次,通過評查發現辦案人員存在的文書錯漏、制作不規范、辦案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三是提升執法辦案效率。嚴格審查退查案件必要性,加大對退查案件的案件評查力度,防止不必要的退查。堅持每月通報員額檢察官辦案數據,將每名員額檢察官的案-件比情況在全院進行通報,倒逼辦案質效。2021年以來,本院案-件比為1.103,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3%,排名泉州市第4位。
(3)針對監督實效有待提升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檢察建議業務培訓。6月22日,由綜合業務部負責人對各業務部門內勤開展《制作檢察建議書應注意的若干事項》專題培訓會,圍繞檢察建議的類型、制發程序以及如何提高檢察建議的剛性等方面進行系統講解,幫助干警進一步了解檢察建議辦理流程及制作檢察建議的各項要求。二是加強檢察建議日常管理。在征求各業務部門意見基礎上,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實施細則》,不斷完善、提升檢察建議工作質效。每季度對檢察建議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分析并開展檢察建議評選活動,2021年以來,共評選出3個優秀檢察建議,3個較差檢察建議,對較差的檢察建議查找存在問題并督促業務部門抓好整改。三是強化檢察建議跟蹤銜接。加強檢察建議的前期調查研究,針對個案發現普遍性問題、規律,以點帶面發現行業薄弱環節或管理漏洞,向行業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規范經營,2021年以來,共制發類案檢察建議14份。將被建議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列為抄送單位,一并寄送,由上級主管部門一起督促被建議單位落實檢察建議,增強檢察建議制度剛性。2020年共發出檢察建議167份,收到回復134份,回復率80.24%,采納率達100%。2021年以來,共發出檢察建議92份,收到回復64份,其中采納64份,采納率達100%,其余28份尚在回復周期內。
4.關于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得不牢的問題
(1)針對部分便民利民機制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優化司法便民舉措,全面升級12309檢察服務中心,集化解社會矛盾、拓展監督渠道、推進檢務公開等職能為一體,將檢察機關控告申訴受理,法治宣傳預約,司法救助、申訴受理等服務進行延伸,主動服務案件當事人、律師、群眾,打造24小時自助檢察服務中心。2021年以來共接待來訪群眾235人次,接待律師閱卷491件次,申請通信2次,申請調取收集證據材料1件,申請變更或者解除強制措施30人,要求聽取意見195次,其他律師要求37次。二是扎實推進文書公開工作。成立由11名信息公開專員組成的信息公開團隊,2021年以來安排專人負責對文書公開情況進行梳理核查21次,依托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導出未公開法律文書,開展逐案比對篩查10余次。堅持文書公開與案件評查、績效考評有機結合,建立法律文書待公開臺賬,將法律文書公開工作細化到科室及案件承辦人,納入檢察官業績考評,對法律文書公開過程中發現的不及時公開、程序執行不嚴格、技術處理不規范、文書制作質量不高等問題,及時督促糾正,切實提升文書公開質量和數量。2020年共審核公開各類法律文書2591份,文書公開率95.43%,2021年以來,共審核公開各類法律文書1391份,文書公開量同比增長11.6%。
(2)針對個別民生熱點難點問題推進解決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全面加強執行活動監督。加大依職權發現的工作力度,開展民事執行專項監督活動。2021年以來,共受理民事執行監督案件32件,發出檢察建議30件。二是加大對法院財產刑活動的監督力度。一方面摸清底數,建立規范檔案,每月與法院核查財產刑立案數據、執行到位情況,根據從法院獲取的相關數據信息,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內按照一人一檔要求,逐人建立財產刑執行檢察檔案。另一方面,監督法院繼續對尚未立案、執行的財產刑案件及時處理。
5.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1)針對落實六個納入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輿情動態排查管理。按照市委宣傳部相關工作要求,每季度對輿情風險點進行摸排,均未發現新增輿情風險點。同時,對本院門戶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網絡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經自查,目前不存在安全隱患。二是加強意識形態領域綜合分析研判。按照市委宣傳部相關工作要求,對2021年以來意識形態領域特別是輿情風險進行了分析研判,并提出工作建議,形成《晉江檢察院意識形態領域分析研判報告》。三是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黨組會專題研究《2021年上半年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的報告》,聽取班子成員2021年上半年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情況匯報,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具體解決辦法。同時,在黨組會上向班子成員強調要嚴格執行《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述責述廉報告和民主生活會對照范圍。
(2)針對陣地建設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完善宣傳管理制度。結合檢察宣傳工作的新要求,在征求各部門意見基礎上,修改完善《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宣傳工作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信息審核和發布、新媒體平臺運營和管理等工作,提高宣傳工作規范化水平。二是發揮宣傳陣地作用。規范平臺陣地日常管理,已于2021年1月對晉江未檢公眾號完成注銷工作,今后不再通過該公眾號發布信息。加強平臺信息更新發布,指定專人負責新媒體平臺信息發布,每周對平臺信息進行更新,我院新的門戶網站在今年4月份改版上線,已對外發布各類信息94條,較好地展示檢察工作成效。三是嚴格執行三審制度。在修訂的《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宣傳工作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各部門發布信息要嚴格遵守三審制度規定,發布信息前均需經過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政治部主任審批后方可發布。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關于四風問題整治不夠徹底的問題
(1)針對形式主義時有發生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認真開展警示教育,加強監督管理,堅決杜絕以會議落實工作、以記錄落實工作不正之風。5月份,第四黨支部、第五黨支部已對相關支部大會記錄要素、內容進行清查,對記錄相互矛盾的給予以糾正。二是加強對黨支部監督檢查,確保三會一課制度落實。4月15日,駐院紀檢監察組、機關黨委聯合對支部黨員個人理論筆記本、支部會議記錄進行檢查,對發現的會議記錄不完整、格式不規范等6個問題及時向支部進行反饋,做到即查即改。三是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活動。2021年以來,組織全院干警參加黨史專題講座9場次,開展了紅色經典誦讀視頻展播、英模事跡學習等活動,組織黨員116人次參觀晉江市黨建展館、晉江經驗展館、戰地公園等紅色教育基地,完成了第一階段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歷史、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歷史、改革開放新時期歷史、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歷史等4個專題學習,教育引導干警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
(2)針對工作作風不夠務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穩妥開展檢察室清理工作。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清理和規范檢察室的通知》要求,我院組織對現有檢察室逐一排查,除駐看守所檢察室、駐市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予以保留,其他均予以撤銷。二是督促保留檢察室發揮職能作用。駐看守所檢察室以迎大慶、保安全為目標,毫不松懈地把疫情防控、維護監管秩序穩定、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作為監督重點,依法開展監督。駐市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主動加強與河長辦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推動水流域周邊環境治理。2021年以來,共召開河湖司法聯席會,聯合進行河道巡查5次,針對侵占、污染河道和違法占地建洗砂場等問題依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2件,行政機關均已整改落實到位。
(3)針對服務基層意識不夠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積極推進網格化+社區檢察官工作。加強與街道、社區等網格單位的聯系,依托本院法治宣講團,定期組織檢察官進入街道、社區進行法治宣傳活動,提升服務基層的能力水平。巡察整改以來,在SM商場、晉江市五店市傳統街區、晉江梧林古村、萬達廣場開展多場法治宣傳和法律咨詢活動,共發放宣傳冊252份,接受法律咨詢50余次。二是配合政法委開展掛鉤鎮街活動。7名班子成員分別掛鉤19個聯系鎮街,于6月集中下鄉走訪調研,幫助鎮街解決在平安建設、基層社會治理中碰到的個性問題和薄弱環節。三是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5月11日,邀請泉州市人大代表、晉江市政協委員、勤政廉政監督員代表、律師代表、社區代表等10名參加我院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暨巡察整改征求意見座談會,會上匯總各方意見建議32條。
2.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財經制度不夠嚴格的問題
(1)針對超標準報銷差旅費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清退超標準報銷費用。責令相關干警清理退回超標準報銷的差旅費1人次240元。二是重新修訂完善《晉江市人民檢察院財務管理辦法》、《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差旅費管理辦法》等財務管理制度。三是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福建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度建設工作手冊》等相關財經制度,提高財務人員專業化水平。
(2)針對固定資產管理不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對采購的涉密固定資產,按規定及時補充錄入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二是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資產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固定資產購置、登記、使用、處置、報告等措施,加強對固定資產管理各環節的監督制約,不斷提高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水平。按照資產賬、財務賬、資產實物進行比對,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3)針對財務報支手續不完備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完善財務報支手續。對2015年4月-2019年12月安裝食堂燃料管道、采購警械器材等3筆未附驗收手續的支出,核實并補充相關驗收手續。二是重新修訂《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采購管理辦法》,明確采購事項中的驗收主體及驗收手續,財務人員按規定,依據完備的驗收手續支付相關款項。三是組織財務人員、采購管理人員、資產管理人員學習《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及相關財經紀律,規范單位內部采購相關經濟活動,避免出現廉潔風險。
(4)針對重復報銷費用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清退重復報銷費用。責令相關干警清理退回重復報銷的交通意外險3034元。二是重新修訂完善《晉江市人民檢察院財務管理辦法》、《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差旅費管理辦法》等財務管理制度。三是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福建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度建設工作手冊》等相關財經制度,提高財務人員專業化水平。
(5)針對專項資金管理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積極摸清案件底數。對目前我院尚未清退涉案款項的案件逐案開展自查工作,厘清款項明細,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二是分類開展清退工作。對無被害人認領涉案款項的在《晉江經濟報》上登報公告,待公告期滿6個月仍無人認領的,依法上繳國庫。對其他退款人不明、法院判決又未作出處理等原因導致未清退的涉案款項待法院作出裁定后再依法對涉案款項進行處理。
(6)針對工會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工會會員費補繳工作。梳理匯總2017年、2019年需補繳會員費的人員情況,厘清補繳金額明細,責令相關人員補繳到賬。二是規范工會會費收繳管理,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工會委員會會費收繳暫行管理規定》,明確會費收繳對象、收繳時間、收繳標準及管理使用,進一步加強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
3.關于日常監督管理存在短板的問題
(1)針對機關工作紀律抓得不夠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請銷假管理。在征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晉江市人民檢察院考勤請假管理規定》,進一步嚴格請銷假手續、程序。二是嚴格公務用車管理。5月26日,在內網發布《關于進一步重申公務車輛使用的通知》,重申和強調公務車輛使用規范,嚴格審批制度,落實憑單進出車輛等日常管理,對于緊急情況臨時用車未及時審批的,要求補充書面說明。在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如乘車人有改變路程要求,要告知乘車人按照規定出具《路線變更說明》給予辦公室備查,做到事中監督。同時,車輛調度員每周倒查車輛GPS數據1至2次,執行事后監督,查看車輛運行與派車單或變更說明是否一致,確保車輛依規運行,巡察整改以來,共有1662次公務用車均按照派車程序進行審批。
(2)針對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出國(境)管理。在征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出國(境)管理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干警證照管理,認真做好證照借出、歸還等臺賬動態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我院干警、職工因私事出國(境)管理。截至目前,共管理全院干警、職工、編外人員證照112本。2021年以來,未有干警、職工、編外人員出國(境)的情況。二是做好常態化學習教育,在內網公布《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出國(境)管理規定》,督促全院干警學規守規。
(三)聚焦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1.關于領導班子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的問題
(1)針對工作合力有待提升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抓好全局意識學習。7月7日,組織黨組中心組成員集中學習《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規則》《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議事規則》,重申黨組議事決策中班子成員明確具體闡述意見的工作要求,避免簡單以同意無意見等進行表態發言,提高黨組議事決策的嚴肅性。二是真誠交流凝聚合力。結合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間開展談心談話21人次,通過真誠交流交心,互相批評指正,增強相互了解、理解,增強班子工作合力。
(2)針對表率作用發揮不夠明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頭辦案制度。貫徹落實福建省檢察院《福建省檢察機關入額領導直接辦理案件若干規定(試行)》,制定入額院領導親歷辦案清單,明確入額院領導按照司法親歷性要求,進行親歷提訊、制作審查報告、適用認罪認罰、提起公訴、出席法庭等辦案事項,不斷發揮辦案示范引領作用。2021年以來,入額院領導共辦理各類案件159件,人均辦案數31.8件。其中,帶頭辦理重大案件11件,辦理案件的類型呈現多樣化,包含合同詐騙、非法買賣爆炸物、非法經營、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等罪名。
(3)針對執行議事決策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三重一大事項范圍。根據《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規則》的相關規定,梳理出9項納入議事決策范圍的三重一大事項清單,下發《關于重申黨組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工作要求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嚴格執行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會前審批制度要求。二是落實三重一大議事原則。認真執行三重一大事項一事一議原則,堅持班子成員逐一表態、檢察長末位表態,巡察整改以來,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項28項,均詳細記錄討論和表決過程。
2.關于干部隊伍教育管理不夠扎實的問題
(1)針對干部教育培訓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制定教育培訓長期規劃。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精神,以提升干警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素質為導向,在向各部門征求有關培訓需求基礎上,制定《十四五時期晉江市人民檢察院教育培訓規劃》,進一步明確教育培訓總體目標、基本要求、培訓總類等內容,努力提升檢察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水平。同時,根據《十四五時期晉江市人民檢察院教育培訓規劃》,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教育培訓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培訓內容、責任分工、時間計劃,確保培訓工作有力落實。4月27日,邀請晉江黨校高級講師來我院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專題講座。4月30日,邀請廈門大學、華僑大學教授參與我院知識產權保護合規建設論壇,開展現場專題講座和實務探討。二是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結合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不斷弘揚英模精神。6月24日,組織開展英模學習交流會,邀請福建省打擊洗錢犯罪有功個人蔡友添、吳潮陽等2名干警為青年干警作辦案經驗交流,2名干警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從案件審查、庭審應變、疑難案件辦理等方面進行介紹,幫助青年干警提升業務能力水平。三是扎實推進日常培訓工作。以線上培訓為主、線下培訓為輔,扎實推進疫情常態化下的各類培訓工作。依托中國檢察官網絡培訓學院、福建干部網絡學院及上級各類視頻培訓講座、現場講座等形式,把培訓工作落到實處,不斷深化干警業務素能建設,2021年以來,共開展各項培訓講座34場,干警參學人數3005人次。
(2)針對干事創業氛圍不夠濃厚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壓實員額檢察官辦案責任。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福建省檢察機關檢察官辦案權力清單》等文件要求,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檢察官會議制度(試行)》,規定召開檢察官會議的案件類型、啟動程序等內容,進一步明確員額檢察官辦案責任,統一執法辦案標準,確保案件質量。二是落實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待遇。根據中組部、最高法、最高檢《關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實施中組發〔2011〕18、19號文件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確定6名新入額人員為三級檢察官,并及時兌現入額后的增資,不斷提升員額檢察官職業獲得感。三是加強內外交流任職。結合各科室辦案數量及人員配備情況及時開展內部人員崗位調整,對9名檢察干警崗位進行調整,2名法警轉崗到書記員崗位,實現兩類人員良性互動提升,提高干警工作積極性。四是探索干部輪崗途徑。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相關規定,研究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干部輪崗工作細則(試行)》,對符合條件的干警將進行崗位輪換,通過多崗位歷練促進干警成長成才。五是選樹先進英模典型。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為營造學習英模濃厚氛圍,在本院微信公眾號開設身邊的榜樣專欄,先后選樹6個先進個人和1個先進集體,宣傳介紹檢察干警為民服務、忠誠履職的先進事跡,營造比學趕超良好氛圍。六是開展談心談話活動,由政治部主任對個別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單獨進行談話,聽取干警的想法建議,進一步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動態和工作狀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提醒,引導干警轉變工作態度,激發工作積極性。
(3)針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嚴謹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根據《晉江市股級調配審核工作流程圖》相關規定,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干部選任工作流程圖》并草擬相應業務工作說明,進一步明確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分析研判、動議、民主推薦等程序。二是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黨組會議議程涉及與會人員及其近親屬的,及時要求本人回避。
(4)針對編外人員招聘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明確黨組議事決策范圍。對《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規則》《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議事規則》中黨組議事決策事項范圍進行重新修訂,下發《關于修訂黨組議事決策事項范圍的通知》,梳理出編外人員的招聘、崗位調整、辭職等14項納入黨組議事決策事項范圍的清單事項,嚴格執行會前提前審批、會中民主集中等議事程序,確保黨組工作嚴謹、規范、高效。二是嚴格編外人員招聘管理。嚴格編外人員招聘工作,招聘前經原黨組會研究決定,招聘資格條件變更前及時提交黨組會研究決定,待集體決議后再發布招聘公告。
3.關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夠有力的問題
(1)針對黨建主責主業意識不強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落實黨建主體責任。將黨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把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動落實。4月9日,召開黨組會,聽取機關黨委2021年度黨建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21機關黨建工作要點。4月12日,機關黨委向各支部下發《2021年度黨建工作要點》,結合開展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模范機關創建和黨史學習教育等活動,確定了4大類28項機關黨建年度工作要點,推動各項黨建工作要求落到實處。二是爭創特色黨建項目。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提升黨建工作水平的要求,以落實為民辦實事活動為抓手,確定民營企業合規建設項目作為本院特色黨建項目進行培育,對合規建設服務聯盟各項工作進行宣傳推廣,力爭打造企業合規建設晉江經驗。目前,民營企業合規建設特色黨建項目被選為晉江市2021年度重點黨建項目。
(2)針對黨員發展管理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格黨員發展程序。認真執行《關于建立健全發展黨員管轄制、孵育制、培養制、考察制、積分制的通知》要求,把握好黨員發展4個階段的具體要求,各支部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管理教育和考察工作,目前,全院3名入黨積極分子均按要求參加支部學習教育、參加支部活動,定期提交思想匯報,每日按要求登錄學習強國App進行學習,在年內按計劃發展成為黨員。二是加強對聘用人員黨員管理,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政治部、機關黨委對2019-2021年聘用人員進行排查,及時為組織關系未轉入我院的人員辦理轉入手續。
(3)針對黨費收繳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做好黨費標準核定。機關黨委按規定每年對黨員黨費收繳標準進行核算,每月在本院檢察內網上公布當月《黨費計算表》,確保黨費收繳標準合規、數額明確、人員不漏。二是規范黨費繳納登記。各支部仔細對照每月《黨費計算表》,對2019年以來黨費登記薄逐人逐月逐條進行核對、更正,確保黨費收繳人員、金額登記無誤。機關黨委加強檢查指導,巡察整改以來,開展支部《黨費收繳登記薄》檢查,向支部反饋問題3條,并責令及時整改。三是落實黨費公示制度。機關黨委每年,各支部每月對黨費收繳情況進公示。4月12日,機關黨委利用黨務公開欄、本院檢察內網等方式對2018-2020年黨費收繳進行補充公示。
4.關于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1)針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建設。嚴格落實《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實施方案》的要求,把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性、基礎性工程來抓,融入日常,抓常抓細。2021年以來,各支部均已開展《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集中學習研討,完成了2021年度我為群眾辦實事學好黨的歷史,譜寫福建篇章2個專題的學習討論。二是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貫徹落實各級關于執行三會一課制度要求,5月10日,下發《關于規范三會一課活動的通知》,要求做到各支部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1次,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黨員每個月至少安排1次自學、1次集中學習。2021年以來,各支部已召開支委會30場次,支部黨員大會39場次,組織全體黨員參加各類黨課教育19場次,涵蓋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廉政警示教育等內容。
(2)針對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質量不夠高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嚴肅開展相互批評。認真執行上級關于開好民主生活的各項要求,制定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工作方案,明確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會議主題、方法步驟、有關要求。5月26日,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提出互相批評意見建議53條,達到了紅臉出汗、咬耳扯袖的實際效果。各黨支部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要求,認真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專題組織生活會、黨史學習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黨員干部之間結合參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黨史學習教育活動,開誠布公地提出批評意見,被批評的同志虛心接受意見,營造了團結-批評-團結的良好氛圍。二是深入查擺存在問題。在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之前,先由政治部對7份班子成員發言材料進行初審,再由黨組書記進行逐一審閱,提出修改意見,確保符合要求。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共計查擺問題21個,班子成員個人共計查擺問題106個,查擺出的問題均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
(3)針對會議記錄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會議記錄內容要求。在《關于規范三會一課活動的通知》中,將三會一課會議記錄樣式下發給各支部,明確將參會對象、學習內容和討論過程納入記錄范圍,進一步提高學習記錄規范化水平。6月份,組織各支部對2020年以來的會議記錄進行自查,在確保真實準確的基礎上對參會對象等會議要素進行修改完善。二是加強JIN智先鋒平臺使用。明確平臺使用規范,要求支部各項會議、各項活動均要通過平臺開展,依托平臺完成會議活動的發布、請假、簽到等工作,把平臺生成的黨員積分數據作為考核黨員、評先評優的重要指標,促進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2021年以來,各支部共通過JIN智先鋒平臺開展各類會議、活動97次。
5.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
(1)針對管黨治黨意識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黨風廉政學習教育。結合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5月14日上午,召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第二次警示教育大會,駐院紀檢監察組組長王云進同志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要求,并宣講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會上,還組織觀看《悔之晚矣-懺悔與警示》教育片,通過以案明紀、以案釋法,教育引導干警警鐘長鳴,筑牢遵規守矩意識。二是狠抓主體責任落實。制定《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2021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及《2021年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任務安排表》,明確主體責任主要任務、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完成時限,層層壓實主體責任。三是嚴格落實四個親自。黨組書記對黨風廉政工作均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巡察整改以來,黨組書記主持召開黨組會傳達上級黨風廉政建設精神、研究黨風廉政工作事項5次。召開黨組會,聽取班子成員2021上半年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隊伍建設各項工作。2021年以來,派駐紀檢監察組共組織開展元旦春節期間落實八項規定、利用天價茶謀取私利、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等5次專項監督檢查,及時發現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扎緊監督籬笆。
(2)針對落實一崗雙責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談心談話制度。為加強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談心談話制度(試行)》,明確談心談話的對象、方式、內容等,增強開展談心談話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二是積極開展談心談話。在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下發《關于在隊伍教育整頓自查自糾階段廣泛開展談心談話工作的通知》《關于在隊伍教育整頓自查自糾階段開展第二輪談心談話工作的通知》,在班子成員之間、部門負責人與科室干警之間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共計完成談心談話310人次。三是加強分管領域廉政分析。班子成員加強對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工作的監督檢查,召開半年工作推進會,各科室負責人向班子成員匯報2021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業務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3)針對落實述責述廉制度要求不嚴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提高對述責述廉工作思想認識。認真學習上級關于開展述責述廉工作要求,將《福建省黨的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工作意見》納入黨組中心組6月份學習資料,6月10日,組織班子成員進行集中學習,加深對述責述廉制度的理解、認識。二是嚴格執行述責述廉制度要求。4月19日,召開黨組會,聽取2020年度班子成員述責述廉評議結果和述責述廉整改情況。會后,已按相關工作要求述責述廉工作情況向市委、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等單位反饋。三是加強述責述廉材料會前審查。建立述責述廉材料會前審查制度,由政治部對班子成員述責述廉匯報出具初審意見,再由黨組書記進行審核,確保述責述廉工作質量。
6.關于派駐紀檢監察組落實監督責任力度不夠的問題
(1)針對基礎工作不夠扎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廉情信息庫建設。6月3日,制定并下發《關于提供廉情信息庫相關材料的通知》,向政治部收集2018年以來意識形態專題會議材料、意識形態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院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的材料、黨組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材料和述職述廉報告材料、述職評議、績效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隊伍建設責任狀考核和向上級檢察院、地方黨委述職述廉材料、駐在單位調查分析研判處置應對意識形態領域問題等相關材料共640份;向辦公室收集2018年以來檢察長辦公會議研究三重一大的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等材料共49份;向其他各內設機構及所屬人員收集各部室職責、分工文件、干警職責、崗位廉政風險點材料、述責述廉材料等相關材料共133份。以上材料全部列入廉情信息庫建設范疇。二是定期開展綜合分析。6月份,結合廉情信息庫資料更新,在全面掌握干警基本情況和檢察工作基礎上,結合專項督查工作掌握的情況,全面客觀地分析駐在單位在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13項問題,為駐在單位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提供決策參考。
(2)針對監督重點不夠聚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聚焦司法辦案開展監督。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全程參與、同步跟進監督駐在單位認真開展舉報線索排查、涉黑涉惡案件(線索)倒查、重點案件自查、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清查、法律監督專項檢查、智能化數據排查等工作,督促駐在單位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堅持立行立改,確保公正廉潔執法。督促駐在單位對2018年以來受理的不捕、不訴、改變定性、撤回起訴的共2115案件開展自評自查,推動存在問題的32件案件全部完成整改。督促駐在單位對2018年以來共104件控告申訴信訪案件開展梳理、評查、確認,就信訪人的訴求是否合理、信訪事項是否化解、釋法說理工作是否到位逐案自查。督促駐在單位開展審判機關量刑畸輕、畸重情況專項整治,財產刑執行專項檢查,民事審判、執行活動違法案件檢查,刑拘后未報捕未起訴案件專項檢查,社區矯正專項檢查等5個專項活動,監督評查案件1072件,共發出檢察監督法律文書79份。二是督促共性問題整改落實。4月9日,協助派駐單位召開黨組會,傳達學習《中共晉江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委第一、二輪巡察發現共性問題有關情況的通知》(晉委辦〔2017〕107號)文件精神,督促派駐單位黨組將共性問題納入此次巡察整改過程中,統一建立問題臺賬,跟進監督落實進度,整改一個、銷號一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督促駐在單位針對反饋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134條,已完成問題整改53個,未完成整改1個。專門研究巡察反饋問題處置意見,參與修改完善制度15項。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線索(含移交的問題線索、信訪反映和反饋意見),共對11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涉及科級干部2人,組織處理11人,其中,批評教育4人,提醒談話7人,有力推動整改工作落實落細。
(3)針對監督檢查不夠深入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做好日常監督檢查。每月兩次對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窗口工作人員出勤情況、在崗在位、工作作風會風、服務態度、檢容風紀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監督檢查,2021年以來,實名通報干警59人次,引以為戒。二是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大力整治慵懶散、寬松懶等不良作風,督促院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落實好一崗雙責。2021年以來,共組織開展元旦春節期間落實八項規定、利用天價茶謀取私利、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等5次專項監督檢查。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配合派駐單位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各項頑瘴痼疾整改到位。針對整治檢察人員及其家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問題,到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查詢收集檢察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信息,經查,在職干警、職工、聘用制書記員的家屬從事經營活動的有12個,派駐單位未發現存在違規從事經營活動及違規參股借貸情況。針對整治檢察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執業、充當司法掮客問題,將2016年以來離任人員信息與司法局、法院代理案件信息情況比對,發現干警離任后從事律師職業的有6名,派駐單位未發現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的問題。針對整治檢察人員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問題,督促派駐單位組織干警填報是否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情況,配合派駐單位協調法院進行全面核查,經核查,派駐單位不存在干警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的情況。
(四)落實巡視巡察、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和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方面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巡視巡察整改責任意識。4月9日,召開黨組會,及時傳達學習《中共晉江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委第一、二輪巡察發現共性問題有關情況的通知》(晉委辦〔2017〕107號)文件精神,深刻把握共性問題內在實質,對照反思檢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將共性問題納入本次巡察整改中加以督促整改落實。二是強化巡視巡察整改責任落實。針對市委巡察二組反饋的問題,結合巡視發現的共性問題,制定《關于落實市委巡察二組的整改方案》,梳理出134條整改措施,明確每項問題的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級級落實。巡察整改以來,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文龍主持召開整改工作會議4次(其中黨組會2次,巡察整改專題會議1次,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1次),推動各項整改任務落到實處。三是制定教育培訓工作計劃。結合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黨史學習教育和上級檢察院教育培訓工作安排,在前期征求各部門培訓需求的基礎上,制定《晉江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教育培訓工作方案》,根據員額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各自崗位特點細化14條具體培訓項目,持續開展政治教育、法學理論、辦案實踐等方面培訓活動,不斷提升干警政治素質、法律素養。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反映,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11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批評教育4人,提醒談話7人。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關于專項資金管理不嚴格的事項
存在問題:至巡察結束時,共有28筆涉案款項未及時組織清退。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已針對無被害人認領涉案款項的案件在《晉江經濟報》上登報公告,截至目前,無人認領,若公告期滿6個月仍無人認領的,依法上繳國庫。上繳國庫后有人認領,經查證屬實的,我院向財政部門申請退庫予以返還。由于退款人不明、法院判決對涉案款物未作出處理等原因,導致剩余涉案款項仍未清退。
下一步整改措施:為了保證對上述涉案款項進行合法處理,下一步,將及時跟進法院的進度,待法院作出裁定后再依法對涉案款項進行處理。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下一步工作重點和措施
經過三個月的集中整改,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整改工作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整改工作離市委巡察的要求和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的距離,下一步,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將以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為契機,在抓檢察隊伍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紀律建設、作風建設等工作中強化問題導向,把解決具體問題與共性問題、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有機結合起來,持續抓好整改工作,力爭將巡察整改的成果轉化為提升檢察工作整體水平的強大動力,為晉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落實巡察整改要求,在講政治、強自覺上更進一步。切實發揮院黨組表率作用,帶領全體干警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始終把講政治擺在首位,帶頭提升政治站位,帶頭強化理論武裝,帶頭砥礪黨性修養,推動講政治與強業務互促互進、抓辦案與顧大局有機統一。
二是扛起巡察整改責任,在抓到底、求實效上更進一步。要深刻認識到巡察整改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要堅決扛起巡察整改責任,把自己擺進去,把責任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持續推動整改任務落地落實,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勁、解決不徹底不放手。
三是把握巡察整改內涵,在履好職、顧大局上更進一步。要把巡察整改與積極服務大局結合起來,與推進四大檢察結合起來,與開展隊伍教育整頓結合起來,促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推動黨中央、各級黨委、上級院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四是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在嚴紀律、正作風上更進一步。要充分發揮制度效能,始終保持全面從嚴治檢定力,堅持從自己做起,營造嚴的氛圍,教育引導廣大干警把巡察整改的要求轉化為日常工作的自覺遵循,把整改落實機制形成日常工作的制度約束。
中共晉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