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以現場及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人民幣24,788,828.71元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人民幣11,197,018.21元。前述事項符合募集資金到賬后六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F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年9月28日核發的《關于同意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139號),公司獲準以首次公開發行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334萬股,發行價格為22.50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5,015.00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9,097.20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5,917.80萬元。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1]第ZA15787號)。募集資金到賬后,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公司、保薦機構與募集資金專戶開戶商業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及《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具體情況詳見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發行申請文件承諾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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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情況
(一)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情況
為了保障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推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11月10日止,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金額為人民幣24,788,828.71元。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針對上述自籌資金的使用情況出具了《關于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專項說明的鑒證報告》(容誠專字[2021]200Z0366號),具體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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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籌資金預先支付發行費用情況
截至2021年11月10日止,公司已用自有資金支付發行費用人民幣11,197,018.21元,以募集資金置換金額為人民幣11,197,018.21元。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針對上述自籌資金的使用情況出具了《關于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專項說明的鑒證報告》(容誠專字[2021]200Z0366號)。
四、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人民幣24,788,828.71元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人民幣11,197,018.21元。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五、專項意見說明
1、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內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 1 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內容及程序合法合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事項,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的自籌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綜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2、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事項,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的自籌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事項。
3、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該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專項鑒證報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無異議。
4、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意見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認為,公司《關于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專項說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 1 號一一規范運作》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澳華內鏡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六、上網公告文件
(一)《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提供借款實施募投項目、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三)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關于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專項說明的鑒證報告》
特此公告。
上海澳華內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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